服務條款

一、說明與同意條款

1.當會員完成KaMi Original卡米原創網站 https://kami-original.cc(以下稱「本網站」)之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網站服務時,即表示已閱讀並同意接受本網站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

2. KaMi卡米原創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內容,修改後將公布本網站上,KaMi卡米原創不再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會員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會員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時,視為會員已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3.若不同意上述的條款修訂或更新,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的任一約定,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服務。會員同意使用本網站服務所生權利義務,得以電子文件為作表示方式。

二、會員註冊

會員同意下列事項:

1.依本網站註冊流程之提示,提供會員本人之正確、最新的資料,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註冊為會員。每位會員僅能註冊登錄一個帳號,不可重覆註冊登錄。

2. 隨時更新會員個人資料,以確保其正確性,獲取本網站之最佳服務。

3. 若會員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或未按指示提供資料、或欠缺必要之資料、或有重覆註冊帳號等,KaMi卡米原創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會員的帳號,並拒絕會員使用本網站服務。

三、KaMi卡米原創個人資料保護聲明

關於會員的註冊以及其他活動參與或交易所取得之個人資料,依KaMi卡米原創「個人資料保護聲明」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受到保護與規範。

四、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1. 完成本網站的登記程序之後,會員將取得一個特定之密碼及會員帳號,維持密碼及帳號之機密安全,是會員的責任。任何依照規定方法輸入會員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由本人親自輸入,均將推定為會員本人所使用,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會員本人應負完全責任。

2. 會員同意以下事項:

會員的密碼或帳號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會員將立即通知本網站

每次連線完畢,均結束會員的帳號使用。

  • 2-1 會員的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均僅供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合用。
  • 2-2 帳號及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本網站無法辯識是否為本人親自使用之情況時,對此所致之損害,除證明係因可歸責於本網站之事由所致,本網站將不負任何責任。
  • 2-3 本網站若知悉會員之帳號密碼確係遭他人冒用時,將立即暫停該帳號之使用(含該帳號所生交易之處理)
  • 2-4 當會員同意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使用本服務時,該Facebook帳號之密碼是由Facebook網站所處理,本網站並不會接觸到該密碼,而且每一個Facebook帳號只能綁定一個本網站會員帳號進行登入,第一次綁定後即不能再予修改。
  • 2-5 就本網站而言,經由登入Facebook帳號及密碼而登入使用本服務時,該登入的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之任何行為,均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並需遵循本網站會員條款之各項約定。會員必須妥善設定、維護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帳號及密碼,包含但不限使用本服務結束時應適時登出本服務之網站並同時登出Facebook帳號。
  • 2-6 如果會員洩漏自己的個人資料、密碼或付款資料,並使得第三人有使用的機會時,會員必須就第三人的行為負全部責任。本網站並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本項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使用本服務之措施。

五、會員使用的義務

會員同意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網站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若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網站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下列事項,但不限於:

1. 公布或傳送任何不實、誹謗、侮辱、不雅、猥褻、具威脅性、攻擊性、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任何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資料。

2.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違法或未經KaMi卡米原創許可之訊息及廣告等;侵害毀損KaMi卡米原創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機密、智慧財產權(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網站服務。

5. 傳輸或散布電腦病毒、後門程式或影響本網站或其他使用者電腦之正常運作者。

6. 從事未經KaMi卡米原創事前授權之商業行為。

7. 其他不符本網站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KaMi卡米原創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六、交易行為

1. 會員使用本網站進行交易時,應依據KaMi卡米原創所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

2. 會員同意使用本網站訂購商品時,於KaMi卡米原創確認出貨前,KaMi卡米原創仍保有不接受訂單或取消出貨之權利。

3. 會員若於使用本網站訂購商品後,若任意退換貨、取消訂單、或有任何KaMi卡米原創認為不適當而造成KaMi卡米原創作業上之困擾或損害之行為,KaMi卡米原創將可視情況採取拒絕交易或永久取消會員資格處理。若會員訂購之商品若屬於以下情形:

  • 3-1 預購類商品。
  • 3-2 商品頁顯示無庫存。
  • 3-3 須向供應商調貨。
  • 3-4 轉由廠商出貨。

以上狀況,因商品交易特性之故,若商品短缺或供應商因故無法順利供貨,導致訂單無法成立時,KaMi卡米原創將以最適方式告知,若訂單已成立者,並得取消訂單,並退回已支付之款項。

4. 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得依照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行使權利。

七、本網站服務內容之變更與電子報及E-DM發送

1. 會員同意KaMi卡米原創所提供本網站服務之範圍,KaMi卡米原創得視業務需要及實際情形,增減、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的項目或內容,且無需個別通知會員。

2. 會員同意KaMi卡米原創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KaMi卡米原創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八、服務之停止、中斷

KaMi卡米原創將依一般合理之技術及方式,維持系統及服務之正常運作。但於以下各項情況時,KaMi卡米原創有權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本網站服務:

1. KaMi卡米原創網站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2. 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 KaMi卡米原創網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4.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KaMi卡米原創致使本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九、會員對KaMi卡米原創之授權

1. 對於會員透過本網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之資料,會員同意KaMi卡米原創網站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使用者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為會員統計資料、或進行相關行為之調查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2. 若會員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KaMi卡米原創。

3. 任何資料一經會員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KaMi卡米原創時,視為會員已允許KaMi卡米原創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會員對此絕無異議。會員並應保證KaMi卡米原創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KaMi卡米原創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4.  因使用KaMi卡米原創所提供之網路交易或活動,可能須透過宅配或貨運業者始能完成貨品(或贈品等)之配送或取回。對此,會員同意並授權KaMi卡米原創得視該次網路交易或活動之需求及目的,將由會員所提供且為配送所必要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連絡電話等),提供予宅配或貨運業者,以利完成該次貨品(或贈品等)之配送、取回。

十、拒絕或終止會員的使用

會員同意KaMi卡米原創得基於維護交易安全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終止會員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務之使用,並將本網路服務內任何「會員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亦得於已依會員所留存之電子郵件通知之情形下,隨時終止本網站服務或任何部分。此外,會員同意若本網站服務之使用被終止,KaMi卡米原創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十一、責任限制與排除

1. KaMi卡米原創所提供之各項功能,均依該功能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2. KaMi卡米原創竭力維護本網站服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等所傳送的電子郵件或其內容不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但無法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各該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KaMi卡米原創不負賠償責任。

十二、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 KaMi卡米原創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為KaMi卡米原創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KaMi卡米原創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

2. 在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原則下,會員同意在使用KaMi卡米原創之網站時,不作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3. 若會員有涉及侵權之情事,KaMi卡米原創可暫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務,或逕自以取消會員帳號之方式處理,如有損害,並得請求因此所生之損害賠償。

4. 若有發現智慧財產權遭侵害之情事,請將所遭侵權之情形及聯絡方式,並附具真實陳述及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之聲明,以電子郵件(E-mail)寄送至:kami.orig.svc@gmail.com方式聯絡KaMi卡米原創。

十三、管轄法院

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雙方並同意以台灣花蓮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理法庭。